民事 / 抵押權爭議
收到拍賣抵押物裁定如何救濟
當事人遇到「收到拍賣抵押物裁定如何救濟」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應立即核對送達與救濟期限。對程序裁定可依法抗告;債權不存在、已清償或抵押權無效等實體爭議,常須另以訴訟處理。
LEGAL NOTES
小編自撰文章,以及每日整理的法律新聞摘要。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當事人遇到「收到拍賣抵押物裁定如何救濟」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應立即核對送達與救濟期限。對程序裁定可依法抗告;債權不存在、已清償或抵押權無效等實體爭議,常須另以訴訟處理。
家事 / 遺產繼承
老王過世後,兩名成年子女都向法院拋棄繼承。老王的父母仍健在,以為接下來一定輪到自己,卻忽略兩名子女各自也有孩子。第一順序親等較近的子女均拋棄時,會先由次親等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孫子女,依法取得資格;並非立刻跳到第二順序父母。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當事人遇到「抵押權拍賣裁定如何聲請」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通常須提出抵押權登記、債權存在及到期未清償等文件,先取得法院拍賣抵押物裁定,再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家事 / 遺產繼承
小明在父親過世後立即參加喪禮,也知道自己是唯一子女,卻過了半年才發現父親負債很多。他這時才準備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若自知悉得繼承時起已超過三個月,原則上不能再以一般程序補辦拋棄繼承。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當事人遇到「抵押權人何時可以聲請法拍」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抵押權所擔保債權須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是否因一期遲延而全部到期,須看加速條款、催告與契約效力。
家事 / 遺產繼承
小美的叔叔在外縣市過世,她一個月後才知道父親早已拋棄繼承,自己因此成為後順位繼承人。親戚卻說三個月應從叔叔死亡當天算起。法律文字是自『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拋棄。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當事人遇到「土地與房屋分別抵押法定地上權」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符合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建物同屬一人等法定要件時,拍賣後可能視為已有地上權設定,地租、期間及範圍可協議或由法院定之。
家事 / 遺產繼承
老李遺囑寫明把一筆股票送給好友小陳,但同時留下多筆債務。兒子小強想先完成父親心願,把股票過戶後再慢慢處理債權人。未陳報清冊的繼承人,也必須先依規定以遺產比例清償債務,未完成前不得先向受遺贈人交付遺贈。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當事人遇到「土地抵押後新建房屋如何拍賣」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抵押權原則上不當然及於後建房屋,但為避免土地與建物利用衝突,法律在一定條件下允許併付拍賣,受償範圍仍須區分。
家事 / 遺產繼承
為避免祖厝被查封,小美先用遺產存款與自己的資金清償父親債務。弟弟小明卻認為是姐姐自願付款,不願依自己的繼承比例分擔。對外,各繼承人在遺產範圍內對被繼承人債務負連帶責任;對內,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另有約定,原則上按應繼分比例負擔。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當事人遇到「抵押房屋增建部分是否拍賣」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須看增建物的獨立性、所有權歸屬、興建時點及民法第877條等規定,法院也可能就土地與建物併付拍賣。
家事 / 遺產繼承
小強發現父親保險箱內有大量現金,沒有告訴其他繼承人或法院,還在清冊上寫成零。債權人後來取得提款與監視器資料,主張小強不應再受遺產範圍限制。本文說明「繼承人故意隱匿遺產,會失去限定責任保護嗎?」的常見處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