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 / 遺產繼承
子女全部拋棄繼承後,會改由祖父母那一代繼承嗎?
案例
老王過世後,兩名成年子女都向法院拋棄繼承。老王的父母仍健在,以為接下來一定輪到自己,卻忽略兩名子女各自也有孩子。
法律QA
問:子女全部拋棄繼承後,會改由祖父母那一代繼承嗎?
答:第一順序親等較近的子女均拋棄時,會先由次親等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孫子女,依法取得資格;並非立刻跳到第二順序父母。只有第一順序整體無人繼承時,才往後順位遞移。
法律重點與爭議分析
處理「子女全部拋棄繼承後,會改由祖父母那一代繼承嗎?」時,應先保存完整對話、契約、付款或其他往來資料,並釐清各方的事實與責任。第一順序親等較近的子女均拋棄時,會先由次親等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孫子女,依法取得資格;並非立刻跳到第二順序父母。只有第一順序整體無人繼承時,才往後順位遞移。
建議處理步驟
1. 保存與「子女全部拋棄繼承後,會改由祖父母那一代繼承嗎?」有關的對話、契約、收據、金流及其他原始資料。
2. 先以書面或可留存紀錄的方式向對方確認事實與處理方案。
3. 若協商未果,可評估調解、申訴、報案或其他適當法律程序。
相關法條
實務重點:要把第一順序內的親等遞移,與跨到第二順序的順位遞移分開。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民法第1176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一順序之繼承人。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歸屬於配偶。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其次順序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為之。
判決與資料搜尋建議
可從「子女全部拋棄繼承後,會改由祖父母那一代繼承嗎?」搭配「判決」開始檢索;若結果過多,請補充親屬關係、財產、子女照顧、協議或戶籍資料等具體資訊。
重要提醒
免責聲明:本文針對「子女全部拋棄繼承後,會改由祖父母那一代繼承嗎?」提供一般家事法律資訊,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遺產繼承案件的處理結果仍須依家庭關係、子女最佳利益與財產狀況及最新有效法令判斷;如涉及權益或期限,建議及早諮詢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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