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 / 配偶權侵害
分居期間開始新感情,原配仍能請求賠償嗎?
怡君夫妻分居三年且各自生活,但尚未離婚;丈夫之後交往新對象,妻子提告第三者。Q:夫妻已分居還能告第三者侵害配偶權嗎 A:婚姻登記仍存在並非唯一判準。本文說明「分居期間開始新感情,原配仍能請求賠償嗎?」的常見處理方向。
LEGAL NOTES
小編自撰文章,以及每日整理的法律新聞摘要。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怡君夫妻分居三年且各自生活,但尚未離婚;丈夫之後交往新對象,妻子提告第三者。Q:夫妻已分居還能告第三者侵害配偶權嗎 A:婚姻登記仍存在並非唯一判準。本文說明「分居期間開始新感情,原配仍能請求賠償嗎?」的常見處理方向。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家豪丈夫與部門同事每天接送、牽手並互稱伴侶,公司同事都知道丈夫已婚。Q:公司同事發展辦公室戀情要賠配偶嗎 A:職場關係不影響一般侵權要件。本文說明「已婚同事在公司交往,第三者是否一定負責?」的常見處理方向。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小芸發現丈夫在交友軟體自稱單身,與多人聊天並約其中一人吃飯,但未發現進一步親密行為。Q:配偶使用交友軟體約會能告侵害配偶權嗎 A:自稱單身與約會可顯示違反婚姻承諾的風險,但民事賠償通常仍要求不法侵害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俊傑丈夫承認與第三者育有一名孩子,並長期支付生活費,妻子直到戶籍資料異常才發現。Q:配偶外遇生子可以求償多少 A:婚外生子通常會被視為高度重大事實,但慰撫金沒有固定價目表。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佳蓉妻子離家後與交往對象共同租屋半年,兩人對外以伴侶身分生活,婚姻登記仍存在。Q:配偶和小三同居多久算侵害配偶權 A:共同居住及以伴侶身分生活通常是重要事實,可能同時涉及侵害配偶關係身分法益與婚姻難以維持的判斷。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阿哲丈夫說獨自出差,後來照片顯示他與女同事同遊五天,且入住同一間房。Q:配偶和第三者出國旅行可以告侵害配偶權嗎 A:共同旅行本身可能是一般社交或工作安排;若同房、親密稱呼、隱瞞與反覆出遊等證據相互呼應,較可能被認為超越正常分際。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