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NOTES

法律觀點與新聞摘要

小編自撰文章,以及每日整理的法律新聞摘要。

家事 / 家事爭議

無償過戶給姪子女的房產,受贈人相繼過世後能否取回?

小強的父親原與伯父各持有一半祖厝。伯父過世後,父親把伯父那一半無償過戶給兩名姪子女;不料兩人後來相繼過世,持分最後由伯母繼承。父親如今想把產權取回,一家人需要先釐清當年的贈與是否附有條件,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銷原因。

民事 / 共有物分割

共有房屋一人獨占使用分割

當事人遇到「共有房屋一人獨占使用分割」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長期占有只是法院衡量使用現況的因素之一,不會當然產生優先取得權。

家事 / 家事爭議

接受不公平繼承協議後可否反悔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小明與另外兩名家人共同繼承遺產,卻因沒有錢打官司,被迫先接受一份明顯不利的分割協議。其中一名繼承人還被懷疑私自拿走部分遺產。小明打算等不動產登記完成、取得資金後再向法院請求分割,因此必須先確認已簽協議能否撤銷或重新處理。

民事 / 共有物分割

共有物分割後租約是否繼續

當事人遇到「共有物分割後租約是否繼續」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要看出租人是否有合法管理或處分權限、租約是否對其他共有人有效,以及分割方法與取得人身分。

家事 / 家事爭議

民國100年的遺產沒有拋棄繼承,被債權人追債怎麼辦?

老王的父親在民國100年過世,家人當時以為名下沒有財產或債務,所以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直到民國108年,老王收到法院執行命令,才知道父親生前還欠款;多年後,債權人又聲請執行他的壽險保單。

民事 / 共有物分割

共有物分割後抵押權移到哪裡

當事人遇到「共有物分割後抵押權移到哪裡」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符合民法第824條之1所列情形時,抵押權移存於抵押人分得部分;若採價金分配或金錢補償,另有物上代位規定可適用。

家事 / 家事爭議

臉書粉絲頁被客人留言罵「屎腦筋」算公然侮辱嗎?

小強經營一個公開的臉書粉絲頁。某天,阿華在留言區直接罵他「屎腦筋」,其他追蹤者都看得到這段文字。小強先把留言、帳號、時間和前後對話完整截圖,但仍拿不準這種用語是否已超過單純抱怨,達到公然侮辱的程度。

民事 / 共有物分割

分割共有物要通知抵押權人嗎

當事人遇到「分割共有物要通知抵押權人嗎」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抵押權人通常不是共有物分割的共有人,但其權利會受分割方式影響。

家事 / 綜合法律長尾主題

離婚協議書簽了就生效嗎?應先調解、聲請還是提告?

小美與小明協議結束婚姻,雙方已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老王與小黃也在文件上簽名作證;但文件簽署後,雙方對是否已完成離婚及後續應如何處理各有不同看法,至今尚未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應整理離婚協議書正本、雙方簽名頁、老王與小黃的證人簽名資料,以及與簽署、交付文件及戶政登記相關的通訊紀錄、約定紀錄與時間線;如曾前往戶政機關,也應保留可證明辦理情形的文件或紀錄。面對「離婚協議書簽了就生效嗎?」時,本文帶讀者拆解爭點,避免只憑單一說法倉促決定。

民事 / 共有物分割

共有土地持分設定抵押權後分割

當事人遇到「共有土地持分設定抵押權後分割」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可以分割,但抵押權不因分割當然消滅。是否移存於抵押人分得部分,要看抵押權人是否同意、參加訴訟,或經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家事 / 綜合法律長尾主題

離婚後可以向前配偶請求贍養費嗎?應先調解、聲請還是提告?

從小黃與前配偶離婚後,原本的工作收入中斷,房租、醫療與日常生活支出逐漸難以負擔;小黃認為自己在離婚一事上沒有過失,前配偶則表示其收入與負擔有限,雙方對小黃的生活困難程度、離婚過失及前配偶的經濟能力各有主張,爭議尚未釐清。小黃可先整理離婚相關資料、可反映離婚原因與雙方互動的原始紀錄、離婚前後的收入與工作狀況、存款及財產資料、房租、醫療、生活費等固定支出單據,以及可說明前配偶收入、財產或負擔情形的資料。可看出,「離婚後可以向前配偶請求贍養費嗎?」的關鍵不只在結果,更在於前後約定、通知經過與可證明的事實。

民事 / 共有物分割

共有土地上房屋屬於一人如何分割

當事人遇到「共有土地上房屋屬於一人如何分割」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法院會審查房屋坐落、占用權源及土地分割後的利用。法院會審查房屋坐落、占用權源及土地分割後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