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 本票債權
執票人沒有提示本票,可以直接聲請裁定嗎?
發票人主張從未看過本票,也未收到付款通知。Q:執票人沒有提示本票,可以直接聲請裁定嗎? A:提示與追索程序會影響不同票據債務人的責任;聲請前應保存提示與到期資料。
LEGAL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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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 本票債權
發票人主張從未看過本票,也未收到付款通知。Q:執票人沒有提示本票,可以直接聲請裁定嗎? A:提示與追索程序會影響不同票據債務人的責任;聲請前應保存提示與到期資料。
民事 / 本票債權
到期日落在連續假期,雙方對遲延起算有爭議。Q:本票到期日遇到假日,何時可以行使權利? A:應依票據法及期間規則判斷提示與權利行使日期,並保存催告、提示及付款紀錄。
民事 / 本票債權
原持票人把有爭議的本票贈與親友。Q:朋友無償取得本票,權利會比前手更大嗎? A:無對價或不相當對價取得者,不得享有優於前手的權利,發票人的原因抗辯可能仍有意義。
民事 / 本票債權
受讓人與原債權人共同經營,清楚知道全額已還。Q:明知借款已清償仍收受本票,可以主張票據權利嗎? A:票據債務人可主張執票人惡意;關鍵是證明其取得時知悉抗辯事由。
民事 / 本票債權
發票人特別註記不得轉讓,原受款人仍交付第三人。Q:本票上寫禁止背書轉讓,還能轉給別人嗎? A:須依票面文字及票據法規判斷轉讓效果;第三人取得方式會影響其權利及抗辯範圍。
民事 / 本票債權
原債權人把本票背書給資產公司,兩方都來催款。Q:本票經背書轉讓後,發票人應向誰付款? A:應核對票據原本、背書連續與持票資格,避免向無權人付款後仍被真正執票人請求。
民事 / 本票債權
發票人把本票交給朋友向第三人換現。Q:為幫朋友周轉簽發人情本票,沒有拿錢也要負責嗎? A:即使未直接取得資金,仍可能對善意執票人負票據責任;可否抗辯須看持票人取得經過。
民事 / 本票債權
保證人不是借款人,卻以自己名義簽發全額本票。Q:替朋友作保又簽本票,責任與一般保證相同嗎? A:簽發本票可能成立獨立票據責任,不能只以一般保證的理解看待;簽名前應確認發票身分與金額。
民事 / 本票債權
房東填入尚未確定的修繕與違約金總額。Q:租約要求承租人簽本票擔保違約金,可以聲請執行嗎? A:本票可作擔保,但實際債務是否發生、金額是否超過約定,仍可在實體程序爭執。
民事 / 本票債權
公司募資時由負責人簽本票保證返還本金。Q:投資案附保本本票,到期後可以直接聲請裁定嗎? A:可評估以票據法聲請裁定,但仍要確認發票人、票面要件、到期與時效;公司投資關係則另行判斷。
民事 / 本票債權
同一筆三十萬元借款同時簽借據與本票。Q:債權人同時拿借據與本票,能收兩次嗎? A:兩種憑證可並存,但同一債務不能重複受償;應核對請求範圍與已清償金額。本文說明「債權人同時拿借據與本票,能收兩次嗎?」的常見處理方向。
民事 / 本票債權
借款五萬元卻簽二十五萬元本票,另按週收費。Q:高利貸要求簽高額本票,本票一定要全額支付嗎? A:應檢查實際本金、利息費用與本票填載;可主張原因關係及違法費用,但須及時處理票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