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NOTES

法律觀點與新聞摘要

小編自撰文章,以及每日整理的法律新聞摘要。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差別

當事人遇到「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差別」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不代表。最高限額是擔保上限,實際債務仍須依借款、票據或其他一定法律關係證明;普通抵押權則通常擔保特定債權。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抵押權設定一定要登記嗎

當事人遇到「抵押權設定一定要登記嗎」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以法律行為設定不動產抵押權,原則上必須完成登記才生效。未登記通常僅有契約請求,不能直接取得抵押物優先受償地位。

家事 / 遺產繼承

丈夫過世沒有小孩,太太和公婆各能分多少遺產?

小美與小明結婚多年但沒有子女。小明過世後,父母都還健在,公婆認為兒子的房子應由長輩承接,小美則擔心自己會被要求搬走。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時,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配偶與父母共同繼承時,配偶的應繼分為二分之一,其餘二分之一由父母平均,父母各。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不動產抵押權是什麼與房屋貸款關係

當事人遇到「不動產抵押權是什麼與房屋貸款關係」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不會。普通抵押權不移轉占有或所有權;債務未清償時,抵押權人得依法就抵押物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家事 / 遺產繼承

爸爸過世後,媽媽和兩個小孩的遺產比例怎麼算?

老王突然過世,留下太太小美、已成年的兒子小明與女兒小芳,名下有一間房子和存款。辦完喪事後,小明以為媽媽一定先拿一半,剩下的才由兩個孩子分,三人因此對比例爭執不休。

民事 / 共有物分割

土地法34條之1多數決出售與分割差別

當事人遇到「土地法34條之1多數決出售與分割差別」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多數決處分與共有物分割是不同制度。多數決處分與共有物分割是不同制度。

家事 / 家事爭議

一方失蹤不出面且未盡扶養義務之處理

阿華的配偶長期失聯,既不回家,也從未分擔阿華與孩子的生活費。多年來,阿華一個人照顧子女並負擔所有開銷,卻連對方現住何處都不知道。他想結束婚姻、追討扶養費並爭取合適的親權安排,因此開始蒐集失聯與未扶養的證據。

民事 / 共有物分割

遺產公同共有如何分割不動產

當事人遇到「遺產公同共有如何分割不動產」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遺產分割原則上以全部遺產整體處理,與一般單一共有物分割不同。遺產分割原則上以全部遺產整體處理,與一般單一共有物分割不同。

家事 / 家事爭議

未成年子女電子設備被父母監控是否構成家暴或跟騷

十七歲的老王發現父母多年來在手機與電腦安裝監控程式,不但限制使用時間,還持續開啟GPS定位。下載應用程式也必須經過同意,幾次溝通都沒有改善,使老王覺得生活毫無隱私。

民事 / 共有物分割

公同共有物可以請求分割嗎

當事人遇到「公同共有物可以請求分割嗎」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公同共有物分割原則上準用共有物分割規定,但通常須先看公同關係是否可終止及特別法律是否另有限制。

家事 / 家事爭議

夫妻房屋贈與後如何防止對方私自出售

小強婚前買的房子仍在繳貸款,現在考慮把房屋贈與配偶,但貸款仍由自己負擔。他擔心過戶後配偶可以私下出售,使自己繼續背債卻失去房屋。小強因此比較只移轉一半持分、約定贈與負擔或辦理預告登記等方式,希望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