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NOTES

法律觀點與新聞摘要

小編自撰文章,以及每日整理的法律新聞摘要。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只轉讓抵押權不轉讓債權有效嗎

當事人遇到「只轉讓抵押權不轉讓債權有效嗎」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原則上不可以。普通抵押權不得與其所擔保債權分離而讓與,也不得為其他債權擔保。 本題主要法律焦點是「民法第870條」。

家事 / 遺產繼承

戶籍資料漏掉一名子女,遺產已分完還能追回嗎?

小芳長年住在國外,父親過世後沒有收到通知。回台才發現兩名兄弟已辦完繼承登記並出售部分財產,完全沒有把她列入。若小芳確為繼承人且繼承權遭侵害,可以評估請求回復繼承權或其他物權、返還請求。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抵押權債權轉讓是否要登記

當事人遇到「抵押權債權轉讓是否要登記」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抵押權具有從屬性,債權讓與時抵押權原則上隨同移轉;但為行使及公示,仍應依規定辦理抵押權移轉登記及通知。

家事 / 遺產繼承

其中一名繼承人失聯,其他人可以先把遺產分掉嗎?

老王過世後,三名子女中只有小強多年在國外失聯。小美與小明想趕快出售老家,打算先由兩人簽分割協議,等找到小強再補錢。遺產分割前,各繼承人對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涉及公同共有物的處分與權利行使,原則上不能忽略其中一人。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抵押權順位讓與與拋棄差別

當事人遇到「抵押權順位讓與與拋棄差別」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兩者對受償計算及受益對象不同,應先確認是相對讓與、相對拋棄或一般拋棄,再依法律與登記內容計算。

家事 / 遺產繼承

父親過世時孩子還沒出生,胎兒也有繼承權嗎?

小美懷孕六個月時,丈夫小明因事故過世。家人急著分配存款與房屋,認為孩子尚未出生,不必先計算他的份額。胎兒若將來非死產,關於其個人利益的保護,視為已出生;分割遺產時必須保留胎兒應繼分,並由母親代理胎兒參與分割。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抵押權順位可以變更嗎

當事人遇到「抵押權順位可以變更嗎」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可依法合意變更,但不得不當影響其他利害關係人,且須辦理登記才發生不動產物權變動效力。

家事 / 遺產繼承

夫妻分居多年但未離婚,配偶仍可繼承嗎?

老李與太太分居十年,彼此很少聯絡,卻一直沒有辦離婚。老李過世後,子女認為母親多年未照顧父親,不應再分遺產。單純分居通常不會使婚姻關係當然消滅;繼承開始時仍是法律上的配偶,原則上仍有配偶繼承權。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抵押權順位如何決定

當事人遇到「抵押權順位如何決定」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原則上依登記先後決定順位;同日或順位約定、讓與與拋棄等情形,仍須查登記內容及民法規定。

家事 / 遺產繼承

已經離婚的前夫或前妻,還有法定繼承權嗎?

小美與小明正式辦妥離婚兩年後,小明突然過世。因兩人仍共同照顧孩子,小美想知道自己是否還能以曾經是配偶的身分分遺產。法定配偶繼承權以繼承開始時仍存在婚姻關係為前提。

民事 / 抵押權爭議

同一房屋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

當事人遇到「同一房屋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的爭議時,往往需要先確認事件經過、相關文件與可證明的事實。可以,但第二順位抵押權人原則上在第一順位受償後,才就剩餘價金受償;借款前必須評估殘值與前順位債權。

家事 / 遺產繼承

兄弟比被繼承人早過世,侄子能代位繼承叔叔遺產嗎?

老王沒有配偶、子女,父母也已過世。他唯一的哥哥早年離世,留下兒子小強。老王過世後,小強以為自己可以代替父親承接叔叔的遺產。民法的代位繼承限於第一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