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NOTES

法律觀點與新聞摘要

小編自撰文章,以及每日整理的法律新聞摘要。

民事 / 設計專利

產品先公開後申請設計專利六個月優惠期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配偶搬去與第三者同住,民事責任如何判斷?

佳蓉妻子離家後與交往對象共同租屋半年,兩人對外以伴侶身分生活,婚姻登記仍存在。Q:配偶和小三同居多久算侵害配偶權 A:共同居住及以伴侶身分生活通常是重要事實,可能同時涉及侵害配偶關係身分法益與婚姻難以維持的判斷。

民事 / 設計專利

設計專利申請前如何做前案檢索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兩人多次出國同遊,能否證明不正當交往?

阿哲丈夫說獨自出差,後來照片顯示他與女同事同遊五天,且入住同一間房。Q:配偶和第三者出國旅行可以告侵害配偶權嗎 A:共同旅行本身可能是一般社交或工作安排;若同房、親密稱呼、隱瞞與反覆出遊等證據相互呼應,較可能被認為超越正常分際。

民事 / 設計專利

設計專利創作性易於思及判斷標準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單獨過夜是否等於外遇並一定要賠償?

小芳妻子出差後與男同事住在同一間民宿房間,兩人稱因臨時滿房且沒有親密行為。Q:配偶和異性過夜一定構成侵害配偶權嗎 A:同房過夜可能提高逾越一般交往的推論,但不等於法律上自動成立。

民事 / 設計專利

設計專利新穎性如何判斷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旅館付款紀錄出現兩人同行,能否作為求償證據?

志豪信用卡帳單顯示丈夫多次支付汽車旅館費用,監視器畫面又拍到同一名女子一起進出。Q:汽車旅館刷卡紀錄能證明配偶外遇嗎 A:旅館紀錄與同行影像可能形成有力的間接證據,但仍應排除合理的其他解釋,並證明第三者知悉婚姻及行為已逾越社交分際。

民事 / 設計專利

純功能性造形可以申請設計專利嗎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互稱寶貝、說想念,足以證明侵害配偶權嗎?

雅婷在平板同步訊息中看到配偶與第三者互稱寶貝,談論親吻與下次住宿,兩人卻主張只是玩笑。Q:曖昧LINE對話能當侵害配偶權證據嗎 A:曖昧訊息可作為證據之一,但法院會檢視真實性、完整上下文及是否與實際會面相互印證。

民事 / 設計專利

設計專利與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差別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沒有性行為直接證據,侵害配偶權官司仍能成立嗎?

小明發現妻子與網友長期互稱夫妻、頻繁過夜並共同租屋,但手上沒有任何性行為影像。Q:沒有抓姦在床可以告侵害配偶權嗎 A:民事案件不以「抓姦在床」為必要。本文說明「沒有性行為直接證據,侵害配偶權官司仍能成立嗎?」的常見處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