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 設計專利
部分設計專利保護產品局部外觀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LEGAL NOTES
小編自撰文章,以及每日整理的法律新聞摘要。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淑芬男友自稱離婚並出示搬離原住處的證明,交往半年後才收到其妻起訴狀。Q:第三者不知道對方已婚還要賠侵害配偶權嗎 A:第三者的故意或過失是重要爭點。本文說明「被已婚者欺騙是單身,第三者仍須負責嗎?」的常見處理方向。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柏翰夫妻多年沒有聯絡並已談妥離婚條件,只差辦理登記;丈夫之後認識新伴侶。Q:婚姻早已破裂後交往第三者還算侵害配偶權嗎 A:若婚姻在第三者介入前已不可回復地破裂,第三者行為與婚姻利益受損間的因果關係可能較弱。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怡君夫妻分居三年且各自生活,但尚未離婚;丈夫之後交往新對象,妻子提告第三者。Q:夫妻已分居還能告第三者侵害配偶權嗎 A:婚姻登記仍存在並非唯一判準。本文說明「分居期間開始新感情,原配仍能請求賠償嗎?」的常見處理方向。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家豪丈夫與部門同事每天接送、牽手並互稱伴侶,公司同事都知道丈夫已婚。Q:公司同事發展辦公室戀情要賠配偶嗎 A:職場關係不影響一般侵權要件。本文說明「已婚同事在公司交往,第三者是否一定負責?」的常見處理方向。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小芸發現丈夫在交友軟體自稱單身,與多人聊天並約其中一人吃飯,但未發現進一步親密行為。Q:配偶使用交友軟體約會能告侵害配偶權嗎 A:自稱單身與約會可顯示違反婚姻承諾的風險,但民事賠償通常仍要求不法侵害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民事 / 設計專利
企業準備推出新產品,設計團隊已完成外觀並安排打樣、展覽或電商預熱,但尚未確定申請客體、圖式表現與公開時點。此時若先公開、圖式畫法不一致,或把功能與視覺特徵混在一起,可能使原本可保護的設計失去新穎性或留下權利範圍漏洞。
家事 / 配偶權侵害
俊傑丈夫承認與第三者育有一名孩子,並長期支付生活費,妻子直到戶籍資料異常才發現。Q:配偶外遇生子可以求償多少 A:婚外生子通常會被視為高度重大事實,但慰撫金沒有固定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