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 消費債務
更生聲請時,年終獎金與加班費要算收入嗎?
受僱人底薪固定,但每年有不一定金額的績效獎金。Q:更生聲請時,年終獎金與加班費要算收入嗎? A:原則上應如實揭露所有收入,再說明是否固定、可預期及實際金額;隱匿可能影響方案與免責。
LEGAL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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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 消費債務
受僱人底薪固定,但每年有不一定金額的績效獎金。Q:更生聲請時,年終獎金與加班費要算收入嗎? A:原則上應如實揭露所有收入,再說明是否固定、可預期及實際金額;隱匿可能影響方案與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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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長扶養兩名子女,其中一人有長期醫療支出。Q:更生方案中的扶養費與生活費如何認定? A:法院會依家庭成員、法定扶養義務、必要生活與特殊支出審查,不是債務人自行填多少就全數採認。
民事 / 消費債務
債務人與配偶財務分開,但共同負擔房租與子女費用。Q:聲請消債時,配偶財產與收入都要列入嗎? A:債務通常仍以本人為主,但家庭共同生活、扶養支出及財產關係可能影響必要生活費與清償能力,應如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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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只列銀行債,忘記三年前向親友借的二十萬元。Q:更生聲請漏列一家民間債權人,會有什麼後果? A:應儘速誠實補正;漏列可能影響債權調查、方案公平及日後免責判斷,故意隱匿風險更高。
民事 / 消費債務
債務人只有聯徵報告,未整理薪資、保單與名下財產。Q:向法院聲請更生需要哪些基本資料? A:應完整準備財產及收入狀況、債權人與債務人清冊、負債證明及必要繕本;資料不足會增加補正與駁回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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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尚未完成,某銀行已向法院聲請扣薪。Q:前置協商進行時,銀行還能聲請強制執行嗎? A:條例對金融機構聲請或不同意延緩執行設有程序效果;收到執行文件仍須立即處理,不能只等待協商結果。
民事 / 消費債務
債務人希望在法院協助下與多家銀行談整體方案。Q:法院債務清理調解與銀行前置協商有何不同? A:兩者都是更生或清算前的前置途徑,但受理機關、進行方式與文件要求不同,應依債權結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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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協商後失業,連續四個月收入不足繳款。Q:協商成立後繳不下去,還能改聲請更生嗎? A:協商成立原則上不得再聲請,但因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致履行困難者,可能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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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寄發協商不成立通知,債務人已備妥收入與債權資料。Q:前置協商不成立後,可以立即聲請更生嗎? A:原則上可接續評估更生或清算,但仍要確認法院管轄、資料完整與程序證明。
民事 / 消費債務
信用卡債已由銀行轉讓資產管理公司,催收金額又與本金不同。Q:銀行債權轉給資產管理公司後,還能辦消債嗎? A:仍應把受讓債權列入清冊並要求債權說明;是否需由最大金融機構代理,要依現有債權結構處理。
民事 / 消費債務
債務人欠三家銀行,帳單金額與聯徵資料不一致。Q:前置協商應向哪一家銀行提出? A:應確認目前債權餘額及是否已轉讓,再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不要只依最早的信用卡額度判斷。
民事 / 消費債務
債務人直接準備向法院聲請更生,卻從未聯絡最大債權銀行。Q:欠銀行債務時,一定要先做前置協商嗎? A:對金融機構負債者,原則上須先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或聲請債務清理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