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 網購爭議

印名字、改尺寸或依需求製作的商品,一律不能退嗎?

案例

賣家把所有可選尺寸的成衣都標成客製品,藉此拒絕退貨。

本案應把「客製化商品七天鑑賞期例外」放回賣家身分、商品或服務性質、下單頁面、收貨與通知日期、金流物流及實際損害中判斷,不能只看平台客服的一句結論。

法律QA

Q:印名字、改尺寸或依需求製作的商品,一律不能退嗎?

A:只有真正依消費者要求所作的客製化給付,且業者事前告知例外,才可能排除七日解除權。一般現貨只提供常規顏色或規格選擇,不當然都是客製化。商品有瑕疵仍可另依法律主張。

法律重點與爭議分析

1|商品服務是否符合法定例外:應以訂單、條款、商品、通知及金流物流逐項核對,並保留締約當時的原始版本。

2|業者是否事前清楚告知:應以訂單、條款、商品、通知及金流物流逐項核對,並保留締約當時的原始版本。

3|消費者是否另行明確同意:應以訂單、條款、商品、通知及金流物流逐項核對,並保留締約當時的原始版本。

4|瑕疵與安全責任是否仍存在:應以訂單、條款、商品、通知及金流物流逐項核對,並保留締約當時的原始版本。

證據提醒:本題應優先保存客製需求、製作紀錄、事前告知、商品是否可再販售。數位資料宜保留完整網址、日期、帳號、原始檔及可信時間資訊。

建議處理步驟

第1步|先確認商品或服務是否真的落入法定例外類型。

第2步|檢查業者是否在交易前以清楚方式告知例外。

第3步|數位內容或線上服務另核對事先同意與提供進度。

第4步|把無理由解除與瑕疵、錯寄、安全責任分開分析。

第5步|保存結帳畫面、勾選紀錄、密封狀態與使用紀錄。

相關法條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

易腐敗或保存期短、依消費者要求客製化、報紙期刊雜誌、拆封影音或軟體、經事先同意提供的非實體數位內容或完成的線上服務、拆封個人衛生用品及國際航空客運,經企業告知後可合理排除七日解除權。

民法第354條(物之瑕疵擔保)

出賣人應擔保危險移轉時,商品沒有減少價值、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的瑕疵,並具有其所保證的品質;無關重要的輕微減少不一定構成瑕疵。

判決與資料搜尋建議

可從「印名字、改尺寸或依需求製作的商品,一律不能退嗎?」搭配「判決」開始檢索;若結果過多,請補充契約、付款、通知、往來紀錄或損害項目等具體資訊。

重要提醒

免責聲明:本文針對「印名字、改尺寸或依需求製作的商品,一律不能退嗎?」提供一般民事法律資訊,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網購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仍須依契約內容、履行過程與損害證明及最新有效法令判斷;如涉及權益或期限,建議及早諮詢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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