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

駕照被吊扣或吊銷,可以聲請停止執行嗎?

案例:小明因交通裁決被吊扣駕照,但工作需要每天駕車。他提起訴訟後,希望在判決前繼續使用駕照。

案例直接問答:只要工作需要,法院就會停止吊扣嗎?

不一定。行政處分原則上不因提起救濟而停止執行;須證明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損害,且停止不致對公益造成重大影響。單純不便或收入減少未必足夠。

應提出裁決、送達、工作內容、替代交通可能、損害急迫性、家庭負擔及違規證據。

起訴時可一併評估停止執行聲請,但應具體說明難以回復損害,而非只寫工作需要。

法律重點與法條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116條規範行政處分原則不停止執行,以及行政法院得裁定停止執行的要件。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吊扣、吊銷駕照的各類事由及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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