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

繼承人談不攏,如何請法院分割遺產?

案例:小美、小明與小黃共同繼承房屋、存款與股票,但對誰取得房屋及補償金額沒有共識。

案例直接問答:任何一名繼承人都可以要求分割嗎?

原則上遺產在分割前由繼承人公同共有,各繼承人得請求分割;法院會考量遺囑、協議、財產性質、利用價值及補償可能性。

應整理繼承系統表、遺產稅資料、財產債務、使用收益、估價、代墊費用及各方方案。

先透過家事調解提出完整分割方案;調解不成再由法院裁判分割,並處理登記與稅費。

法律重點與法條依據

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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