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前任反覆跟蹤、傳訊息,何時可以依跟蹤騷擾法處理?

案例:小美分手後,小明每天在公司外等候、用不同帳號傳訊息,也要求朋友回報小美行蹤。小明表示只是想復合。

案例直接問答:沒有直接威脅,也能報警處理嗎?

可能。跟蹤騷擾不以明示威脅為限,須看是否反覆或持續、與性或性別有關,違反意願並使人心生畏怖而影響日常生活。

應按日期保存出現地點、訊息、帳號、監視器、證人、封鎖紀錄及工作生活受影響資料。

有立即危險先報警;可詢問書面告誡與保護令程序,不宜為蒐證而刻意接近對方。

法律重點與法條依據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定義跟蹤騷擾行為及其八類態樣。

同法第4條以下規範警察書面告誡及法院保護令;違反保護令可能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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