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取款,法院通常怎麼判斷責任?

案例:小明依通訊軟體指示到超商領款,再把現金交給上游。他辯稱以為只是代收貨款,並不知道是詐騙。

案例直接問答:只負責領錢,會不會構成加重詐欺或洗錢?

可能。法院會從工作內容、報酬、匿名聯絡、交付方式、反覆取款及規避查緝等情況,判斷車手是否與集團共同詐欺並掩飾犯罪所得。

應保全指示對話、取款影像、交款地點、報酬、交通紀錄、帳戶金流及是否曾質疑工作內容。

被調查時應如實釐清每次行為、金額與上游資訊;和解賠償可能影響量刑,但不使刑事案件當然消失。

法律重點與法條依據

刑法第28條、第339條之4規範共同正犯及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等加重情形。

洗錢防制法關於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的規定,可能適用於轉交、分層或隱匿詐騙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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