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把銀行帳戶借給別人,會成立詐欺或洗錢罪嗎?

案例:小美因網路求職,把提款卡和密碼交給自稱公司的小明。帳戶隨後收到多筆詐騙款,小美才知道自己可能涉案。

案例直接問答:小美沒有親自騙人,也可能被追究刑責嗎?

可能。法院會調查她是否知道或可預見帳戶會被用於收受犯罪所得,並依交付原因、報酬、警示訊息及異常情況判斷故意;即使詐欺或洗錢故意無法證明,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仍可能有其他處罰。

應保存求職廣告、完整對話、寄送資料、報酬約定、銀行警示時間、報案與取款紀錄。

立即聯絡銀行停用帳戶並報案,說明交付經過;不要刪除對話或自行編造理由。

法律重點與法條依據

刑法第30條、第339條及第339條之4規範幫助犯、普通詐欺與加重詐欺。

洗錢防制法第22條規範無正當理由交付或提供帳戶、帳號予他人使用的禁止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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